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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水务局
关于平山县两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12-22  查看次数:1

 

石家庄市水务局
关于平山县两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平山县水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平山县两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以下简称《初设报告》)(平水〔2014〕69号)收悉。受省水利厅委托,我局于2014年11月1日组织专家对《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两岔水库坐落在滹沱河支流上,位于平山县下槐镇两岔村,控制流域面积1.1km2,总库容16.3万m3,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农业灌溉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工程等建筑物组成。水库自建成以来,在防洪、灌溉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水库不满足2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大坝上下游坝坡抗滑稳定均满足要求;大坝坝体及坝基渗透稳定满足要求;坝体右端下游坝脚损坏,坝顶土路面,下雨天泥泞,不利于防汛;溢洪道泄流能力不满足要求,进口岸坡坍塌,出口冲刷坝脚,严重影响泄洪及大坝安全;放水管的阀门损坏;上坝路1500m土路面,且较窄,不利于防汛;水库无管理设施等,评定为三类坝。为保证水库安全运行,同意实施两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1、同意两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工程任务以防洪、灌溉等综合利用为主。
2、基本同意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24小时洪水总量为16.82万m3,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相应24小时洪水总量为34.5万m3
3、基本同意通过拓宽溢洪道并降低堰顶高程方案提高水库防洪标准,水库加固后死水位114.0m,正常蓄水位119.2m,设计洪水位121.05m,校核洪水位121.96m,总库容14.7万m3
4、基本同意水库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洞加固,完善管理设施等。
三、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两岔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地震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大坝坝坡加固设计。上游坝坡整修,采用30cm厚干砌石护坡,下垫15cm碎石垫层,坡比为1:2.0;下游坝坡干砌石翻修,坡比为1:1.5。基本同意对高程118.55至121.8范围内粘土心墙土料进行壤土换填。
3基本同意坝顶设计。坝顶加宽为2.8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基本同意坝顶增设防浪墙,墙高0.8m,基础深1.0m,采用浆砌石结构。
4、基本同意溢洪道加固方案。溢洪道进口底宽加宽为8.0m,堰顶高程由120.0m降低至119.2m。左右岸防护采用浆砌石型式,适当优化防护范围。同意新建溢洪道交通桥设计,桥梁荷载标准为农桥,桥宽2.8m。
4、基本同意放水洞加固设计。对进口卧管拆除重建,采用C25混凝土阶梯式进口型式。
5、基本同意观测设施设计。
6、简化上坝路设计。
四、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设计,应严格落实环保和水保措施。
五、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设计,应按水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落实管理机构和经费来源,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六、工程施工及设计概算
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总进度安排,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和依据。核定工程总投资130万元(详见附表)。
 
石家庄市水务局
2014年11月26日
 
 
 

抄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
抄送:石家庄市财政局、平山县财政局、市水电设计院
石家庄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2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