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水务局
关于赞皇县清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关于赞皇县清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12-22 查看次数:1
石水〔2014〕号
石家庄市水务局
关于赞皇县清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赞皇县水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赞皇县清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赞水〔2014〕29号)收悉。受省水利厅委托,我局于2014年7月27日组织专家对《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清泉水库坐落在滏阳河水系槐河支流上,位于赞皇县西部许亭乡清泉村东南600m处,控制流域面积11.8km2,总库容10万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主要由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建筑物组成。水库自建成以来,在防洪、灌溉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水库满足20年一遇设计但不满足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大坝上、下游坝坡稳定计算不满足要求;坝体渗流稳定满足要求,坝基渗透稳定存在安全隐患;溢洪道泄流能力不满足要求;输水洞可正常使用;无管理房及通讯预警等管理设施,评定为三类坝。为保证水库安全运行,同意实施清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1、同意清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工程任务以防洪、灌溉等综合利用为主。
2、基本同意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24小时洪水总量为141.21万m3,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相应24小时洪水总量为368.50万m3。
3、基本同意通过加高坝顶及扩宽溢洪道方案提高水库防洪标准,水库加固后死水位92.25m,正常蓄水位94.80m,设计洪水位99.27m,校核洪水位101.12m,总库容20.00万m3。
4、基本同意水库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大坝加固、溢洪道整修、输水洞加固,完善管理设施等。
三、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清泉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地震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大坝坝坡加固设计。上游坝坡破损部位进行修复,采用干砌石护坡,下垫15cm碎石垫层,坡比自上而下分别为1:1.87和1:2.50;下游坝坡贴坡培厚,坡比为1:2.20,恢复自然草皮护坡;下游坝脚抛石压坡,高度为2.5m,右坝段下游冲坝脚段采用浆砌石挡墙。
3、基本同意坝顶设计。坝顶加宽为3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厚20cm,下设20cm后三七灰土。基本同意坝顶增设防浪墙,墙高0.7m,采用浆砌石结构。
4、基本同意溢洪道整修方案。正常溢洪道扩宽至15m,右岸进行削坡处理,非常溢洪道右侧修建导流墙,墙高1.5m。
4、基本同意输水洞加固设计。
5、基本同意观测设施设计。
四、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设计,应严格落实环保和水保措施。
五、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设计,应按水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落实管理机构和经费来源,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六、工程施工及设计概算
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总进度安排,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和依据。核定工程总投资140万元(详见附表)。
石家庄市水务局
2014年9月30日
|
抄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
|
|
抄送:石家庄市财政局、赞皇县财政局、省水电设计院
|
|
石家庄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