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水利动态
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水利部验收
发布时间:2012-04-01  查看次数:1

3月31日,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陈明一行6人对我市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市委常委、副市长程凯,省水利厅副巡视员吕长安出席验收活动,市政府副秘书长常志卷,市水务局局长张维德、副局长王振华参加验收活动。

2006年我市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试点建设,全市水利用效率和效益全面提高,用水总量较2005年减少2.76亿立方米,累计减少地下水超采2.28亿立方米,增加节水灌溉面积248.61万亩,节水灌溉率达到81.3%,农业水利用系数达到0.74,比2005年提高了0.05,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93.3立方米,比2005年降低5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45立方米,比2005年降低4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市污水回用率达到30%,公众节水意识全面提升。

验收组一行先后查看了高邑县农业节水示范项目、天山水榭花都生活节水示范项目和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工业节水示范项目,并听取了我市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工作报告和专家评估组对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评估报告,经过质询、讨论等环节,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并建议授予我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称号。

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市在试点期间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健全机制制度、建设节水工程、开展节水宣传等综合性措施,基本形成了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基本适应的经济机构体系,与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相适应的节水工程技术体系以及公众自觉节水的行为规范体系。此外,试点期间,总结出了多项带有地域特色的实践经验,为全国类似地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经验和示范,要加以总结,在河北省乃至全国进行推广。

程凯副市长表示,下一步,石家庄市要在试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县级水务体制改革,尽快实现全市水务管理一体化;要围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考核、指标约束和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十二五”节水任务;要继续建设和完善水资源监控和管理平台,强化科技创新,提高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要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三产比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控制高耗水和重污染企业;要进一步抓好水情宣教工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营造更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