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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措施推动水利事业快发展
发布时间:2008-08-26  查看次数:1
   本站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水利事业发展步伐,黑龙江省近日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目标任务、增加投入、政策保障、水利改革、水利管理、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以及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造福龙江”战略目标。

   《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水利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谋划实施一批骨干控制性的水利工程,打一场大兴水利的战役,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水问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实施“十二五”规划,考虑黑龙江省水利工作近三年重点任务和长远发展规划,分别确定了到2010年和到2020年两个阶段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

    《决定》进一步强化了水利规划的社会管理作用,使水利规划真正成为有序安排水利建设、规范涉水事务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决定》强调,省水利厅要加快完成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西部旱涝保收田建设规划、松嫩平原水利综合规划、三江平原水利综合规划、东部煤电化基地水源工程规划、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水利造林绿化规划、国境界河国土防护工程规划、呼玛河流域水资源配置规划等编制工作。要突出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指导、管理和约束作用,规划一经审批,必须坚决实施。城市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要与水利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严格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务审批。在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须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决定》指出,各级政府是发展现代水利的责任主体。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现代水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治水业绩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市(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决定》制定加快水利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制约水利发展的投入不足和体制性、机制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