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采 购 人:石家庄市水利局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栾城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槽工程:河槽拓宽、防护;对沿线跨河阻水农桥进行拆除重建;防洪堤工程:对五支渠口下游至京广铁路桥河段左岸堤防进行提升改造;铁路防护工程:对工程下穿铁路处的桥墩、承台进行防护。项目估算总投资61938.62万元。为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环保法规要求,保障项目周边生态环境安全,现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二、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新建大中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等;
(二)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咨询和支持服务;
(三)配合采购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修改和报批工作。
服务期限: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由甲方确定。
三、最高限价
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河北省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河北省关于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要求和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评审结果,结合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设内容、区域环境敏感性及市场行情,核定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最高限价为2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同时需在环境影响评价平台备案;
(二)应具备至少1项水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9年1月至今);
(三)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环保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截图为准);
(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提供报价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表;
(四)承诺函;
(五)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有相应能力的承诺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1项水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9年1月至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环保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六)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七)响应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格式可参考附件)
提供报价形式:密封完好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一式三套)递交至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78号石家庄市水利局614房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1日15时00分
五、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家庄水利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78号
联系人:芦子卿
联系电话:0311—8703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