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采购人:石家庄市水利局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栾城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槽工程:河槽拓宽、防护;对沿线跨河阻水农桥进行拆除重建;防洪堤工程:对五支渠口下游至京广铁路桥河段左岸堤防进行提升改造;铁路防护工程:对工程下穿铁路处的桥墩、承台进行防护。项目估算总投资61938.62万元。为确保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项目施工建设前,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及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矿字[2004]24号)等通知要求,应对拟建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项目的建设实施合法合规。
二、工作内容
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矿字[2004]24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等相关规定,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等。
2.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技术咨询和支持服务。
3.配合采购人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审、修改和报批工作。
服务期限: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由甲方确定。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最高限价
通过市场询价并结合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评审结果,结合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设内容、区域情况,核定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的最高限价为1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能力;
(二)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类别包含: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能独立完成相关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截图为准);
(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提供报价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表;
(四)承诺函;
(五)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有相应能力的承诺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六)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七)响应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格式可参考附件)
提供报价形式:纸质版加盖公章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密封)报送至石家庄水利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78号
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9日15时00分
六、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家庄水利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78号
联系人:芦子卿
联系电话:0311—8703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