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横山岭水库清淤治理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编制
二、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横山岭水库维护中心
三、项目概况
横山岭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综合利用的大(Ⅱ)型水利枢纽工程。实施水库清淤治理工程可提高水库调蓄能力,恢复水库库容。项目开工前需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拟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
四、服务内容
编制横山岭水库清淤治理工程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按国家有关规程编制,提交符合国家规程的成果,完成本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通过专家和职能部门论证并取得批复。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45天。
六、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28.5万元,超最高限价按无效处理。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土地规划机构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截图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响应方案;
(6)承诺函;
(7)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可参考附件)
提供报价形式:密封完好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一式三套)递交至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78号石家庄市水利局712房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截止日期:2025年6月23日10时00分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最低评标价法。即在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地点现场开启报价表,确定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投标人为成交人并签订合同。
十、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家庄水利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78号
联系人:王龙彪
联系电话:0311-8256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