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衡井线高迁桥安全评价报告比选公告
本着“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石家庄市河道服务中心就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穿越衡井线高迁桥安全评价报告进行比选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穿越衡井线高迁桥安全评价报告
2.项目简介: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栾城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槽工程:河槽拓宽、防护,对沿线跨河阻水农桥进行拆除重建;防洪堤工程:对五支渠口下游至京广铁路桥河段左岸堤防进行提升改造。为确保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穿越衡井线高迁桥顺利实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对本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项目最高限价为:40000元,超最高限价按无效处理。
二、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开展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协助招标人通过专家评审或根据政府要求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1.现场踏勘。
2.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协助招标人通过专家评审或根据政府要求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三、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应包含公路专业),具有所申请专业的乙级及以上资信等级或具有综合资信等级(综合资信必须包含公路专业)。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
4.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 、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响应方案;
(五)承诺函;
(六)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备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均在会议现场查验原件。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的或者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在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地点现场开启,确定最终成交人。
六、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78号
联 系 人:张金金
联系电话:18632151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