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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太原成品油管道工程对南泄洪渠行洪影响分析报告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2  查看次数:1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石家庄-太原成品油管道工程对南泄洪渠行洪影响分析报告进行比选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石家庄-太原成品油管道工程对南泄洪渠行洪影响分析报告。

2.项目概况: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文件要求,对存量问题依法处置,将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出台后至2018年底的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存量问题,依法依规分类处理。为分析石家庄-太原成品油管道工程及石家庄南绕城段管道迁改工程对南泄洪渠行洪的影响,按照涉河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计划开展本项目。

3.项目最高限价为:130000元,超最高限价按无效处理。

二、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开展行洪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工作并协助甲方通过专家评审。

1.现场踏勘。

2.编制行洪影响分析报告。

行洪影响分析报告机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分析,出具行洪影响分析报告。行洪影响分析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协助甲方通过专家评审。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能力,优先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能够独立完成水文分析、行洪演算、防洪风险分析及水工保护方案论证工作。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截图为准)。

3.本项目鼓励各类企业参与。

四、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拟派项目主要人员;

(五)响应方案;

(六)承诺函;

(七)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备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均在会议现场查验原件。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的或者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在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地点现场开启,确定最终成交人。

六、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石家庄市河道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78号

联 系 人:张金金

联系电话:1863215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