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水务局
关于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白石水库除险加固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关于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白石水库除险加固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12-22 查看次数:1
石家庄市水务局
关于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白石水库除险加固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灵寿县水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灵寿县北白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以下简称《初设报告》)(灵水字〔2013〕36号)收悉。受省水利厅委托,我局于2013年11月3日组织专家对《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2014年3月20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修改后的报告进行了复核,提出了专家复核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复核意见对初设报告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复核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北白石水库位于灵寿县青同镇北白石村,滹沱河支流松阳河上,控制流域面积8.00km2,总库容44.00万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水库建筑物主要由拦河坝、溢洪道、输水洞等组成。水库自建成以来,在防洪、灌溉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水库存在着防洪标准不满足要求;拦河坝上下游坝坡局部凹凸不平,有多处冲沟;坝体渗透稳定计算不满足要求;坝基及右坝肩渗漏;溢洪道两岸岩体破碎易坍塌;输水洞不能正常运用;水库无管理房及通讯等管理设施,评定为三类坝。为保证水库安全运行,同意实施北白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1、同意北白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工程任务以防洪、灌溉为主。
2、基本同意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24小时洪水总量为43.6万m3,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相应24小时洪水总量为103.5万m3。
3、基本同意通过对溢洪道进行整修,拆除重建阻水交通桥,加大溢洪道泄量方案提高水库防洪标准。水库加固后死水位144.50m,正常蓄水位146.14m,设计洪水位147.19m,校核洪水位147.8m,总库容19.6万m3。
4、基本同意水库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拦河坝加固处理,溢洪道加固处理,输水洞加固处理,完善观测及管理设施等。
三、工程设计
1、同意北白石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拦河坝、溢洪道、输水洞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
2、溢洪道加大泄量后,水库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降低,经本次加固设计复核,坝体、坝基渗流稳定满足要求。
3、基本同意拦河坝加固设计。上游坝坡采用干砌石护坡,厚度30cm,下垫15cm碎石垫层;对下游坝坡进行整修,恢复自然草皮护坡;下游坝脚增设贴坡排水及排水沟;坝顶修建宽2.00m、厚20cm泥结碎石路面。
4、基本同意对溢洪道进行整修,并采用浆砌石进行防护,拆除重建交通桥梁。新建桥梁按农桥标准设计,桥面宽度4.5m,应进一步优化溢洪道防护范围和桥梁结构设计。
4、基本同意对输水洞进行封堵处理。
5、基本同意拦河坝观测设计。
6、基本同意电气设计。
四、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设计,应严格落实环保和水保措施。
五、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设计,应按水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落实管理机构和经费来源,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六、工程施工及设计概算
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总进度安排,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和依据。核定工程总投资372万元(详见附表)。
石家庄市水务局
2014年8月1日
抄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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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石家庄市财政局、灵寿县财政局、省水电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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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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