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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5  查看次数:1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公开以下信息:

一、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水利局

人:芦子卿

   话:15231120596

   箱:960067344@qq.co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XKNrXg7RaW03ZyLGHpuww提取码zkwv。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到石家庄市水利局联系15231120596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栾城区,设计范围为五支渠口(桩号16+110)至京广铁路处(桩号22+500),共6.39km。征求范围为工程占地外200米范围内的居民点。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PZkhDhq26qribvy52z8pw

提取码: fafa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