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水利局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十九)整改验收公示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十九)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1 查看次数:1
一、整改任务
有的县(市、区)河长责任意识淡化,河道沿线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粪污入河等问题发现不及时,解决不彻底。2024年全市河长巡河次数38万次发现问题仅42个,而督察组仅下沉期间就发现各类问题22个。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家庄市水利局
三、整改情况
1.市水利局召开部门县区调度会议对问题整改进行了调度,市级河长对汪洋沟水质断面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2.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责任部门职责,督促按履职规范开展巡河,2025年度各级河长上传整改问题700余件。
3.指导相关县(区)河长办开展了河长履职培训,进一步提升河长责任意识。
4.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开展了全市河长制工作暗访检查。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对照《石家庄市水利局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九)整改情况报告》,市水利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石家庄市水利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九)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石家庄市水利局已按《石家庄市贯彻落实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五、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日
六、监督电话
87882566(市水利局);67590615(市生态环境局);
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