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水利局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二十八)整改验收公示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二十八)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1 查看次数:1
一、整改任务
汪洋沟部分河段生活垃圾随意倾倒。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家庄市水利局
三、整改情况
1.市水利局召开部门县区调度会议对问题整改进行了调度,市级河长对汪洋沟水质断面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河长办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责任部门职责,督促按履职规范开展巡河,2025年度全市各级河长上传整改问题700余件;指导相关县区河长办开展了河长履职培训,进一步提升河长责任意识。
2.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建暗访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全市河长制工作暗访检查,同时,在全市河长制督查工作中对河道垃圾及非法排污问题进行了督查。
3.各级河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采用徒步巡查与无人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2025年汪洋沟巡河共3600余次,共计发现、上传问题50余条。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对照《石家庄市水利局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二十八)整改情况报告》,市水利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石家庄市水利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二十八)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石家庄市水利局已按《石家庄市贯彻落实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五、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日
六、监督电话
87882566(市水利局);67590615(市生态环境局);
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