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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石小滹” 同护母亲河
——石家庄市“石小滹”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团队招募令
发布时间:2026-09-14  查看次数:1

社会各界朋友: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6年是河湖长制全面推行第十年。“石小滹”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团队是石家庄市落实河湖长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所设立的社会志愿力量,是守护滹沱河及市域河湖、开展幸福河湖建设不可或缺的民间有生力量。为进一步壮大本市河湖保护志愿队伍,动员全市社会团体、基层志愿组织、县乡本土护河力量参与滹沱河及市域河湖管护,现面向石家庄市域公开招募“石小滹”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团队。

一、招募要求

(一)招募对象:石家庄市范围内热心环保公益事业、关心滹沱河及市域河湖保护的社会团体、民间志愿队伍、县域、乡镇基层护河志愿团队、各高校青年志愿组织。入选“石小滹”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团队的护河团体,聘期5年,在石家庄市河长制办公室指导下,义务参与本市河湖保护工作;巡河问题线索、河湖治理建议,由团体指定专人汇总梳理,按程序及时报送市河长办。经材料审核、岗前业务培训合格后上岗履职。

(二)申报团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服从市、县河长办业务工作指导;

2.依法成立、信誉良好,有稳定的志愿人员队伍;县域乡镇本土护河志愿组织可优先接纳;

3.熟悉滹沱河或者本地县乡河段环境,有巡河净滩、河湖科普、文明劝导等护河志愿服务实践经验的团体优先;

4.能够就近对石家庄市域滹沱河等重点河湖开展常态化志愿巡护,愿意接受年度履职评估及动态退出管理。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属地河湖常态化巡护监督。重点针对滹沱河石家庄段等市域内主要河流及沿线各县乡河段开展巡护,重点排查岸线垃圾、河滩乱堆乱放、不文明亲水行为、违规垂钓、垃圾丢弃等问题;在保障人身安全前提下开展简易净滩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民情收集与意见反馈。立足县乡基层贴近群众优势,收集群众对于滹沱河等市域内河流的生态修复、滨水空间管护、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建议,搭建水利部门与沿河群众之间沟通桥梁。

3.本地河湖科普宣传。结合日常河流巡护,开展关爱河流、保护母亲河、河长制等方面宣传,面向沿河社区、村镇、游客开展《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普及防溺水、文明观鸟、河滩保护知识;讲好滹沱河等河流十年生态修复故事,带动更多本地群众参与母亲河保护。

4.配合市级重点河湖志愿行动。服从市河长办统筹调度,配合开展滹沱河等市域重点河流主题志愿活动、文明劝导、生态科普、护河驿站科普宣讲等工作。

三、招募实施时间及工作流程

1.报名征集阶段:9月14日—9月20日,有意申报的护河团体,请如实填写附件《石家庄市“石小滹”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团队申请表》,连同社团资质、过往河湖志愿活动佐证材料,按指定渠道报送。

2.资格审核遴选阶段:9月21日—9月30日,石家庄市河长制办公室对申报团体开展材料审核、综合遴选,确定拟入选“石小滹”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团队名单;组织岗前培训,明确巡护规范、问题上报流程、年度考核及退出管理机制。

3.集中聘任仪式:遴选确定的志愿服务团体代表,受邀参加《全民“河”伙人》滹沱河正定段户外直播活动,在媒体直播见证下,举行公开聘任仪式,现场领取“石小滹”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团队聘任证书、志愿马甲。

聘用实行退出机制:受聘团体每年末向石家庄市河长制办公室报送年度志愿服务工作总结;一年内未开展河湖保护相关志愿活动,未报送河湖治理意见建议的,自动退出,解除聘用关系。

四、工作待遇

“石小滹”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团队服务属于志愿服务,不计劳动报酬。市河长制办公室依据《河北省关于推行“民间河(湖)长”的指导意见》对受聘“民间河长”进行日常管理,对民间河长的监督举报事项和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民间河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响应并反馈处理情况。

对履职成效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团体,结合河长制宣传等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优先参与石家庄市幸福河湖主题宣传、护河志愿交流等活动。

五、报名方式

联系人:张晓辉

联系电话:031185810000 

邮箱:84530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