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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1  查看次数:1

一、修改的必要性

《石家庄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1年实施以来,对我市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国家、省、市对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条例》部分内容已不相适应,亟需修订。

二、修改的主要过程

2024年4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将修正《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我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立法程序,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9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由修正形式转为修订后,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业和农村工委、市司法局指导下,按照修订程序又重新进行修改完善。市司法局就送审稿进行了审查。10月12日,《条例(修订草案)》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0月29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2025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三、修改的主要内容

原《条例》共60条,修改后为51条,主要在贯彻新时代工作理念、与上位法衔接、机构改革、水资源税费改革深入推进等方面进行修改。

(一)加强党的领导,明确新时代治水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以立法形式予以贯彻落实,在上位法依据中增加《地下水管理条例》,在基本原则中写入“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在总则中新增水资源刚性约束等内容。

(二)强化规划引领,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二章对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内容进行完善。明确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管理;修订了开发利用顺序,突出了保障生态用水;将非常规水纳入统一配置和调度;明确了取用地下水总量和水位控制,并强调了分类、分区管理。

(三)明确保护职责,积极倡导节约用水。第三章对水资源保护、用水制度、节约用水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对水功能区划、排污口的管理审批以及水污染应对进行修订,界定了生态环境部门职责;明确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倡全社会、全行业、全链条节水,推广节水器具。

(四)规范取水许可,落实费改税改革要求。第四章围绕取水许可关键环节,对取水许可及变更、取水工程建设、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等工作进行了规范。修订了费改税的条款,将具体条款及征管单位进行了相应调整。

(五)理清部门职责,完善监督检查制度。第五章、第六章对监督检查的职责、要求、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增加了税务、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检查职责;明确了配合监督检查义务和阻碍执法法律责任;另外,处罚措施在上位法中均有体现,本《条例(修订草案)》不再重复规定。

石家庄市水资源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