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时间:2018年7月13日
检查人员:高建军、冯昊
检查地点:石家庄
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
项目名称:医药输变电工程等13个电力项目
检查概况:2018年7月13日,根据《石家庄市水务局关于召开电力、公路和天然气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集中办公会的通知》(石水函〔2018〕32号)要求,我局与建设单位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医药输变电工程等13个电力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调查表等资料,结合有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结果,形成如下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督查主要包括医药输变电工程、新建石家庄留村220kV输变电工程、方台输变电工程、藁城南(藁城)牵引站配套工程、滨河输变电工程、石家庄市新乐东220千伏线路切改工程、西柏坡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线路切改工程、无极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灵寿二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石家庄电网解环配套工程、石家庄温塘220kV输变电工程、石家庄热电厂九期2×390MW机组送出工程、石家庄桃园22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
以上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涉及藁城区、新乐市、平山县、无极县、长安区、正定县、开发区、灵寿县、晋州市、鹿泉区及正定新区等县(市、区)。其中藁城南(藁城)牵引站配套工程、滨河输变电工程和西柏坡500kV变电站220kV线路切改工程主体已完工,无极东220kV输变电工程、石家庄温塘220kV输变电工程和石家庄热电厂九期2×390MW机组送出工程未开工,其余项目正在建设中。
以上项目,开工前均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期间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个别项目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以上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
1、水土保持补偿费,至今未缴纳;
2、未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三、整改意见
1、抓紧向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已完工及在建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
2、抓紧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按规定向石家庄市水务局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3、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4、抓紧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前,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石家庄市水务局
2018年7月13号